防火卷簾消防認證屬于自愿性消防產品認證,是建筑耐火構件產品消防認證的一部分,一般建筑耐火構件產品認證包括防火窗消防認證、防火門消防認證、防火玻璃消防認證、防火卷簾消防認證等,其中防火玻璃消防認證包括鋼質防火卷簾、鋼質防火/防煙卷簾、特級防火卷簾等產品類別。
防火卷簾門在一定時間內,連同框架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和完整性要求的卷簾,由簾板、卷軸、電動機、導軌、支架、防護罩和控制機構等組成。
防火卷簾主要用于需要進行防火分隔的墻體,特別是防火墻、防火隔墻上因生產、使用等需要開設較大開口而又無法設置防火門時的防火分隔。
防火卷簾簾面通過傳動裝置和控制系統達到卷簾的升降。起到防火、隔火作用,產品外形平整美觀、造型新穎,具有鋼性強。防火卷簾門廣泛應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的防火隔斷區,能有效地阻止火勢蔓延,保障生命財產安全,是現代建筑中不可缺少的防火設施。是一種活動的防火分隔物,一般用鋼板等金屬板材制作,以扣環或鉸接的方法組成,平時卷起在門窗上口的轉軸箱中,起火時將其放下展開,用以阻止火勢從門窗洞口蔓延。
防火卷簾是現代化建筑防火的必備設施,已列入國家建筑及其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主要類型有垂直鋼質防火卷簾、側向鋼質防火卷簾、平臥鋼質防火卷簾。廣泛用于高級賓館、飯店、圖書館、影劇院、大型商場、車站、地下工程及工廠廠房、倉庫、車庫等建筑。
防火卷簾按簾板型式分為:普通型和復合型。普通型有防火、防煙、防風、防雨、防盜等多種功能。復合型功能與普通型相同,但復合型不需加水幕保護,這對干旱缺水及忌水場所尤其適用。
那么防火卷簾在限制應用長度方面,有哪些具體的要求么?今天我們以汽車庫防火卷簾為例,帶大家來了解一下!
常規的工業和民用建筑,應依《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簡稱《建規》)要求,對防火卷簾的應用長度進行限制。
原則上,汽車庫適應《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簡稱《車火規》),無需按《建規》要求控制防火卷簾的應用長度,可依功能需求設置防火卷簾(比如車庫通道等)。但是,為提升安全性能,汽車庫仍應盡量限制防火卷簾的應用長度,在滿足車庫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亦可參照《建規》6.5.3要求控制防火卷簾長度。
《建規》6.5.3中,對防火分隔部位的防火卷簾應用長度進行了限制:防火分隔部位設置防火卷簾時,應符合下列規定:除中庭外,當防火分隔部位的寬度不大于30m時,防火卷簾的寬度不應大于10m;當防火分隔部位的寬度大于30m時,防火卷簾的寬度不應大于該部位寬度的1/3,且不應大于20m。
汽車庫適應《車火規》,無需按《建規》要求控制防火卷簾的應用長度,可依功能需求設置防火卷簾(比如車庫通道等)。但是,為提升安全性能,汽車庫仍應盡量限制防火卷簾的應用長度,在滿足車庫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亦可參照《建規》6.5.3要求控制防火卷簾長度。
汽車庫功能特殊,如對防火分隔部位的防火卷簾應用長度進行嚴格限制,將影響其功能應用,尤其對于配建分散充電設施的汽車庫,更難處置。
根據《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準》要求,新建汽車庫內配建的分散充電設施在同一防火分區內應集中布置,應設置獨立的防火單元,每個防火單元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應符合表6.1.5的規定。
依據本規定要求,地下汽車庫每個防火單元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大于1000㎡(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也不得增加),如嚴格限制防火卷簾應用長度,可能對車庫使用功能造成較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