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
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每戶應有一個房間符合下列規定:1、應靠外墻設置,并應設置可開啟外窗;2、內、外墻體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該房間門宜采用乙級防火門,外窗的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除采用B1級保溫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級保溫材料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墻上門、窗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0.50h。因此,耐火窗就是應用在建筑外墻上,具有-定耐火完整性要求的窗。
2、耐火窗和防火窗的區別
防火窗標準要求包括:外觀質量、防火玻璃、尺寸偏差、抗風壓性能、氣密性能、耐火性能。
耐火窗是設置在建筑外墻上,具有-定的耐火完整性。除具備普通外窗三性及保溫等要求,必要時還應滿足相應的國標要求,但消防驗收時著重要求耐火完整性方面的要求。
3、檢測標準
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條文說明中(第301頁和第329頁)要求:本條規定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外窗,其耐火性能可按照現行國家標準《鑲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GB/T12513-2006對非隔熱性鑲玻璃構件的試驗方法和判定標準進行測定。
《防火窗》GB16809-2008中防火窗的耐火性能試驗方法和判定標準也直接引用了《鑲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GB/T12513-2006的相應條款,因此GB/T12513-2006《鑲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和GB16809-2008《防火窗》兩個標準都滿足要求。區別如下:
a.按GB/T12513-2006只能檢測耐火性能,而按照GB16809-2008可以只檢測耐火性能,也可以按防火窗檢測全部項目。
b.按GB/T12513-2006只需要送1個樣品,按GB16809-2008可以只檢測耐火性能也只需要送檢1個樣品,按防火窗檢測全部項目需要送檢2個樣品(按照標準9.2條規定2個樣品分別用于檢測不同的項目)。
C.活動式耐火窗,按GB/T12513-2006不需要檢測自動關閉性能,按GB16809-2008需要檢自動關閉性能,要求:試驗前,窗扇處于開啟狀態,耐火試驗后60s(含60s)內可靠地自動關閉,否則不合格。
4、基本情況
目前耐火窗常見的有:鋼質耐火窗、斷橋鋁耐火窗、鋁合金耐火窗和塑鋼耐火窗。鋼質耐火窗一般參照非隔熱防火窗的做法,斷橋鋁等材質的耐火窗-般會在會在窗框或骨架內設置鋼襯或鋁襯來增加強度,有的還填充澆注料來增強耐火性能。GB/T31433-2015《建筑幕墻、門窗通用技術條件》第5.1.5條規定:“對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外門窗,所用玻璃最少有一層復合GB15763.1的規定,塑料外門窗、鋼塑復合外門窗、鋼塑共擠外門窗、鋁塑共擠外門窗型材所用加強鋼或鋁襯應連接成封閉的框架,并在玻璃鑲嵌槽口內采取受火后能防止玻璃脫落的措施”。
5、制作要點
a.玻璃要采用與耐火窗級別匹配的防火玻璃,-般采用單片非隔熱防火玻璃,中空非隔熱防火玻璃,復合非隔熱防火玻璃。由于成本和透光性要求,復合非隔熱防火玻璃采用的比較少,由于外窗隔熱節能要求,單片非隔熱防火玻璃采用的也不是很多,大部分采用中空非隔熱玻璃。而在南方地區單片非隔熱防火玻璃也使用得比較多。中空非隔熱玻璃,一般為由2~3層玻璃,中間為空氣層,其中1層玻璃為防火玻璃,其余的為普通鋼化玻璃。常見結構一:(向火面至背火面):5~8mm
Low-E鍍膜鋼化玻璃+12mm空氣層+5~8mm單片非隔熱型防火玻璃;
常見結構二:(向火面至背火面):5~8mmLow-E鍍膜鋼化玻璃+12mm空氣層+9mm復合防火玻璃(3mm+1mm防火膠+5mm鋼化玻璃)。因此對于中空玻璃的防火玻璃一般設置在背火面。
b.在縫隙或壓條處采用膨脹密封件,特別是非鋼質的耐火窗,-般會大量使用膨脹密封件,來阻止火焰由縫隙蔓延至背火面。膨脹密封件建議采用防火硅酮密封膠,不要采用普通的玻璃密封膠。防火硅酮膠主要應用在防火玻璃與防火棉條的接觸部位,以及防火玻璃與型材或壓條之間的縫隙部位,常溫下用于保障耐火節能門窗的氣密性能和水密性能,同時在火災發生時,不會因熱輻射產生的高溫而發生自燃
C.活動窗要選自動閉窗裝置,該裝置一般由閉窗器和熱敏感元件組成,處于開啟狀態的耐火窗受火后,熱敏元件動作,窗扇失去支撐,在閉窗器的作用下關閉。
d.防火鎖和防火插銷。耐火試驗時,活動式耐火窗自動關閉后,不允許人為鎖閉窗扇,因此完全靠閉窗器的力來保持耐火窗關閉,因此試驗中很容易窗扇變形竄火或在熱流作用下開啟導致不合格。因此選用的防火鎖,最后能夠在關閉時自動鎖閉窗扇,或者在窗扇和窗框上設置自動防火插銷,窗扇關閉后可以自動上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