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809-2008 《耐火窗》中,對型材的質量并沒有明確的要求,只是型材材質會影響其他幾項檢驗的結果。
型材的表面應平整、光滑、不應有毛刺、裂紋、壓坑、及明顯凹陷、空洞等。
型材的厚度、寬度、壁厚所帶來的強度、延展性、冷熱膨脹性能等會影響窗體的連接部件的牢固度、關閉可靠性、扭曲度等,不同的材料、不同的窗體規格、結構,應選用相應的厚度和寬度來達到這個平衡點。
下面列出耐火窗選擇塑鋼(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型材的具體要求:
1.外觀質量:型材可視面的顏色應均勻,表面應光滑、平整,無明顯凹凸,無雜質。型材端部應清潔、無毛刺。型材允許有由工藝引起不明顯的收縮痕。
2.尺寸與偏差:
(1)外形尺寸與極限偏差:
(2)主型材的壁厚:
(3)直線偏差:長度為1m的主型材直線偏差應≤1mm。長度為1m的紗扇直線偏差應≤2mm。
3.主型材的質量:每米長度的質量應不少于每米長度標稱質量的95%。
4.加熱后尺寸變化率:
(1)主型材兩個相對最大可視面的加熱后尺寸變化率為±2.0%;每個試樣兩可視面的加熱后尺寸變化率之差應<0.4 % 。
(2)輔型材的加熱后尺寸變化率為±3.0%。
5.主型材的落錘沖擊:在可視面上破裂的試樣數≤1個。對于共擠的型材,共擠層不能出現分離。
6. 150℃加熱后狀態:試樣應無氣泡、裂痕、麻點。對于共擠型材,共擠層不能出現分離。
7.老化:
(1)老化后沖擊強度保留率≥60%。
(2)老化前后試樣的顏色變化用△E*、 △b*表示,△E*≤5,△b*≤3。
8.主型材的可焊接性:焊角的平均應力≥35MPa,試樣的最小應力≥30MPa。
9.耐火性能: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