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
應急消評〔2019〕20號
關于落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應急管理部關于取消部分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的公告》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19年7月2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應急管理部發布了《關于取消部分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的公告》(2019年第36號),對消防水帶、噴水滅火產品等十三類消防產品(含部分火災報警產品)取消強制性產品認證。為依法依規開展消防產品合格評定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堅決執行公告要求,確保改革措施落實到位
取消部分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是貫徹落實《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精神,進一步推動消防行業“放管服”,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強化市場主體責任所作出的重大決策。我中心及指定檢驗機構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體會此次改革工作的重大意義,嚴格履行公告決定,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有關工作安排
1、自即日起,我中心不再受理消防水帶、噴水滅火產品、消防車、滅火劑、建筑耐火構件、泡沫滅火設備產品、消防裝備產品、火災防護產品、消防給水設備產品、氣體滅火設備產品、干粉滅火設備產品、消防防煙排煙設備產品、消防通信產品和部分火災報警產品(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產品、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產品、防火卷簾控制器產品和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產品)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委托,統一注銷涉及上述產品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中止正在認證過程中的涉及上述產品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
2、各指定檢驗機構不再受理涉及上述產品的強制性產品認證檢驗委托,不再出具涉及上述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檢驗報告。對于尚未完成的強制性認證產品檢驗工作,相關檢驗機構應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主動聯系認證委托人,按照合同及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妥善處理。
3、為確保改革期間企業的合法權益及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近日內,我中心將發布相關工作措施及通知。
4、各有關單位在改革期間遇到的具體問題,可通過在“消防產品網上認證業務系統”中留言、電話溝通等方式及時向我中心反映,相關部門將及時予以解釋、解決。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