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13種消防產品調出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以及這次改革的背景、意義、內涵,實際就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
將技術成熟穩定的產品的優勝劣汰權交給市場去選擇,減少人為的因素,更利于行業的提升。
質量認證是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手段和貿易便利化工具,通常講,它是質量管理的“體檢證”、市場經濟的“信用證”、國際貿易的“通行證”,它的本質屬性就是傳遞信任、服務發展。
國務院高度重視質量認證工作,特別是去年1月17日專門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 促進全面質量管理的意見》(國發【2018】3號),對質量認證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其中有一條對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改革作出了明確部署,要求“著力發揮強制性認證“保底線”作用,遵循世界貿易組織規則,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則,對涉及安全、健康、環保等方面的產品依法實施強制性認證。(劃重點)根據產品風險等級和產業成熟度,建立認證目錄動態調整機制。”所以,我們這次將13種消防產品調出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也是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以及對質量認證工作的要求。
說明被劃出目錄的產業已經具備比較高的成熟度,產業成熟度高了,也就不再存在準入門檻,當強制認證這個準入門檻已經不起作用的時候,就該把產業交給市場去拼質量、拼實力、拼價格了。
強制性產品認證是一種具有市場準入性質的管理制度。列入目錄內的產品沒有經過認證,就不能出廠、銷售、進口,不能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我們這次調出的13種產品,比如消防水帶、消防車等產品基本是消防部門和專業人員使用的產品,還有一些與消費者直接接觸較少,同時質量也比較穩定。我們也統計了一下,通過改革,預計減少7萬張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涉及企業1萬余家。這樣的措施可以大大降低消防產品生產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