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意見條款:
(四)取消消防產品市場準入限制。將列入《產業結均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限制類”的所有消防產品全部取消限制,放開產業政策限制,允許企業自主申諸投資新建項目。將列入的16類消防產品全部取消強制性產品認證,改為自愿性認證,開放消防產品認證檢驗市場,凡是具備法定條件的認證檢驗機構均可開展認證、檢驗工作,檢測中對出具的文件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市場監管部門對生產和銷售領域,消防部門對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質量實施監督,發現產品質質量問題,依法查處并納入“黑名單”,向社會公布。
解讀:
一、產品全部取消限制,放開產業政策限制,允許企業自主申諸投資新建項目。
1、火災報警控制器(包括聯動型、獨立型、區域型、集中型、集中區域兼容型)、消防聯動控制器、點型感煙/溫火災探測器(獨立式除外)、點型紅外/紫外火焰探測器(獨立式除外)、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2、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
3、碳酸氫鈉干粉滅火劑(BC)、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劑(ABC)
4、防火閥門(包括防火閥、排煙閥、排煙防火閥)、木質防火門、采用酸洗磷化生產工藝的鋼質和鋼木質防火門、新建初始規模小于6萬平方米/年的防火卷簾項目
5、天然橡膠有襯里消防水帶、無襯里消防水帶、消防軟管卷盤、消防濕水帶、PVC襯里消防水帶
6、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翻砂生產、加工、裝配工藝
7、水罐消防車、泡沫消防車、供水消防車、供液消防車、泵浦類消防車
8、防火封堵材料、溶劑型鋼結構防火涂料、飾面型防火涂料、電纜防火涂料
二、將列入的16類消防產品全部取消強制性產品認證,改為自愿性認證
1.火災報警設備
2.消防車
3.消防裝備
4.消防水帶
5.滅火器
6.滅火劑
7.消防供水設備
8.噴水滅火設備
9.泡沫滅火設備
10.氣體滅火設備
11.干粉滅火設備
12.建筑防煙排煙設備
13.逃生避難裝置
14.建筑耐火構件
15.火災防護產品
16.消防通信設備
三、開放消防產品認證檢驗市場,凡是具備法定條件的認證檢驗機構均可開展認證、檢驗工作,檢測中對出具的文件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消防產品認證不再只是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一家,比如國家消防產品研究中心已經可以辦理自愿性認證,或陸續會有更多的認證檢驗機構出現。
2.認證檢驗機構不再只是做好認證檢驗就行,還必須對出具的證書報告承當法律責任。
四。市場監管部門對生產和銷售領域,消防部門對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質量實施監督,發現產品質質量問題,依法查處并納入“黑名單”,向社會公布。
思考:
1.幾乎所有的消防產品都將會轉為自愿性認證。
2.更多的認證檢測機構會形成競爭的壓力(最有影響力的始終只有一家,哪家的證書出問題的少,哪家才有權威性,去那認證的才越多),再加上需要承當的責任,以后的認證檢驗只會越來越嚴格越來越規范,越來越難通過。
策略:
1.乘早認證
2.提升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