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防火涂料自愿性認證,屬于自愿性消防產品認證中關于火災防護產品認證的認證范圍, 鋼結構防火涂料標準規范 GB14907-2018作為國家頒布的認證標準,規范了鋼結構防火涂料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適用于建(構)筑物鋼結構表面使用的各類鋼結構防火涂料。
防火涂料就是通過將涂料刷于材料的表面,能提高材料的耐火能力,減緩火焰蔓延傳播速度,或在一定時間內能阻止燃燒,這一類涂料稱為防火涂料,或叫做阻燃涂料。
防火涂料是用于可燃性基材表面,能降低被涂材料表面的可燃性、阻滯火災的迅速蔓延,用以提高被涂材料耐火極限的一種特種涂料。施用于可燃性基材表面,用以改變材料表面燃燒特性,阻滯火災迅速蔓延;或施用于建筑構件上,用以提高構件的耐火極限的特種涂料,稱防火涂料。
根據鋼結構防火涂料標準規范 GB14907-2018標準對于耐火性能的試驗要求,基本如下:
普通鋼結構防火涂料采用建筑纖維類火災升溫條件,試驗爐內溫度及壓力應符合GB/T 9978.1—2008中6.1和6.2的相關規定;特種鋼結構防火涂料采用烴類(HC)火災升溫條件,試驗爐內溫度應符合GA/T 714—2007中5.1.2的相關規定,爐內保持正壓。
試驗爐內用于溫度和壓力測量的儀器設備,其數量、布置方式及測量要求應符合GB/T 9978.1—2008和GB/T 9978.6的相關規定。
鋼結構防火涂料的耐火極限以試件失去承載能力或達到規定的平均溫度的時間來確定。 在整個耐火試驗時間內,試件的平均溫度不應超過538℃。
鋼結構防火涂料的耐火性能試驗結果應包括升溫條件、試驗基材類型、截面系數、涂層厚度、耐火性能試驗時間或耐火極限等信息,并注明涂層構造方式和防銹處理措施。耐火性能試驗時間或耐火極限精確至0.01h。
試件制作方面,試件須采用GB/T 11263—2017規定的HN400×200熱軋H 型鋼(截面系數為161m-1)和GB/T 706—2016規定的36b熱軋工字鋼(截面系數為126m-1)作為試驗基材。
試件制作時,首先按GB/T 9978.6的相關規定設置試件熱電偶(均用于測量試件的平均溫度),然后依據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工藝條件對試件受火面進行涂覆,形成涂覆的鋼梁試件,并放在6.2規定的條件下養護,養護期由委托方確定。
其次,涂層厚度應在試件各受火面進行測量,且沿試件長度方向每米不少于2個測量截面。每個截面上共7個測量點(見圖1),其中腹板兩側中部各一個,上翼緣下表面兩側中部各一個,下翼緣上表面兩側中部各一個,下翼緣下表面中部一個。
涂層厚度(包括防銹漆、防銹液、面漆及加固措施等厚度在內)以剔除測量值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后的平均值表示。涂層厚度精確至:0.1mm(P類),1mm(F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