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中8.1.2提到, 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應獨立組成,可燃氣體探測器不應接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探測器回路;當可燃氣體的報警信號需接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時,應由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接入。
【條文解釋】
可燃氣體探測器接入火災探測報警系統總線中,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原因:
(1)目前應用的可燃氣體探測器功耗都很大,一般在幾十毫安,接入總線后對總線的穩定工作十分不利。
(2)現在使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使用壽命一般只有3、4年,到壽命后對同一總線配接的火災探測器的正常工作也會產生不利影響。
(3) 現在使用可燃氣體探測器每年都需要標定,標定期間對同一總線配接的火災探測器的正常工作也會產生影響。
(4) 可燃氣體報警信號與火災報警信號的時間與含義均不相同,需要采取的處理方式也不同。
該系統需要有自己的獨立電源供電,電源可由系統獨立供給,也可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就地獲取,但就地獲取的電源,其供電的可靠性應與該系統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