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重點:
(一)重點產品。整治對象為《消防產品目錄(2022年修訂本)》中的建筑消防設施類和消防救援裝備類產品,重點為可燃氣體探測器、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燈具、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灑水噴頭、室內消火栓、消防單向閥、防火門、防火玻璃、滅火毯、消防水帶等,以及微型消防站配備的裝備器材,并注重結合當地消防產品質量狀況。
(二)重點領域。專項整治行動貫穿生產、流通和使用各環節。生產領域以產業聚集區和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企業為重點;流通領域以批發市場、銷售網點、網絡交易平臺等為重點;使用領域以商業綜合體、高層建筑、賓館飯店、公共娛樂、醫院、養老機構、學校、文博單位等場所為重點,各地可因地制宜確定其他重點檢查場所。
(三)重點問題。主要以隱蔽性較強,但覆蓋面廣、危害性大的問題為重點,如可燃氣體探測器報警動作值、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火災靈敏度、滅火器充裝量、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光通量、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一氧化碳防護性能、灑水噴頭流量系數、室內消火栓水壓強度和密封性能、消防單向閥密封性能、防火門耐火性能、防火玻璃耐火完整性、滅火毯阻燃性能、消防水帶爆破壓力和附著強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階段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各地充分研究本地區消防產品質量安全現狀,因地制宜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議、組織業務培訓,統一部署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在全國迅速掀起強大的整治聲勢。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至8月)。各地指導督促消防產品生產、銷售,使用單位和認證檢驗機構全面開展自查自糾,積極整改問題。對自查自糾階段結束后依然存在嚴重隱患問題的單位,要依法嚴格查處。
(三)集中攻堅階段(8月至11月)。各地全面開展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排查全領域風險隱患,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違法犯罪,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四)健全機制階段(11月至12月)。各地在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總結經驗做法,細化協作措施,鞏固整治成效,完善消防產品質量安全“一件事”全鏈條監管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