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細干粉滅火劑》
(征求意見稿)
標準內容的起草
1.主要修訂項目說明及對修改后的技術參數的試驗驗證:
1)規范性引用文件
2005版標準中引用的部分標準已做更新,在修訂標準中對此做相應調整和刪減,并對新增加的引用文件進行規定。本次標準修訂取消了對“GB 4066".“GB 4351"的引用,增加了對“GB150”、“GB 622-2006”、“GB/T 6682-1992”、“GB 14922.1"、“GB 14922.2”、“GB 14923”、“GB 14924.3"”、“GB 14925”、“GB 150-2011”、“XF 602-2013"的引用。
2)增加了部分術語和定義
根據目前該類產品生產工藝、技術性能及市場需求的變化,修訂標準中對于90%粒徑項目的技術要求進行了修改,因此在術語和定義中將該項目涉及到的“超細干粉滅火劑"的定義進行修改;由于修訂標準中增加了新的性能要求,因此增加了“主要組分”、“第一主要組分”的術語定義,并對2005版標準中未進行規定的“ABC超細干粉滅火劑”和“BC超細干粉滅火劑"進行了定義。
3)增加了規格型號的表示方法
原標準中未對超細干粉滅火劑的型號規格表示方法進行規定,鑒于該類產品為強制性認證產品,為了方便生產單位、使用單位及監管單位對于該類產品的生產應用和有效管理,在新版標準中根據其性能對規格型號的表示方法進行了規定。
4)增加了主要組分含量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
主要組分(主要滅火組分)含量的多少,直接影響超細干粉滅火劑的滅火效能,為了更好的控制超細干粉滅火劑產品的質量,特別是滅火性能,新標準中增加了對其主要組分含量的要求,該項目的試驗方法與普通干粉滅火劑主要組分含量的試驗方法基本一致。課題組對具有不同滅火效能的各個超細干粉滅火劑產品進行了主含量的試驗驗證,得到修訂標準中規定的技術參數。
表2超細干粉滅火劑主要組分含量和滅火效能對照表
樣品編號 |
含量,% |
滅火性能,g/m³ |
備注 |
1 |
90.7 |
120 |
|
2 |
20.0 |
130 |
|
3 |
91.0 |
120 |
|
4 |
91.3 |
100 |
|
5 |
90.4 |
120 |
|
6 |
88.6 |
130 |
|
7 |
86.2 |
145 |
|
8 |
85.0 |
150 |
|
9 |
83.0 |
160 |
|
10 |
81.0 |
165 |
|
11 |
80.0 |
170 |
|
5)修改抗結塊性(針入度)技術要求
抗結塊性(針入度)反應的是超細干粉滅火劑經過環境(振動和潮濕)試驗后的稠度大小。在實際應用中,抗結塊性越大證明其受環境影響越少,對其噴射性能和滅火性能影響越小。同時,超細干粉滅火劑由于其自身的粒徑較小,造成其針入度比普通干粉滅火劑要大很多。因此,課題組對目前市場已有樣品中80%的超細干粉滅火劑進行試驗驗證,認為原有的技術要求偏低,故對此項目的技術要求進行修改。
6)修改90%粒徑技術要求
滅火劑粒徑的大小是超細干粉滅火劑區別于普通干粉滅火劑的一項重要指標。提高該項目的技術要求,也就是使得超細干粉滅火劑的粒度更細。其優點是:粉??梢岳@過障礙物進入更細小的空間:并且可以在空間停留更長的時間:滅火時發生吸熱分解反應更加充分,進而提升滅火效能。
課題組開展大量實驗,驗證同一種超細干粉滅火劑產品,在粒徑不同的情況下,其滅火效能如何(見表2)。根據已進行的試驗得出結論: 90%粒徑越小(在一定范圍內)越有助于提高其滅火效能。就目前已進行的檢測數據來看,該項指標要求偏低,因此修改了該項目的技術要求。
表3超細干粉滅火劑90%粒徑和滅火效能對照表
樣品編號 |
1 |
2 |
3 |
4 |
90%粒徑,μm |
7 |
11 |
15 |
19 |
滅火劑用量,kg (A類木垛火、B類火) |
4.5 |
5.5 |
6.5 |
9.0 |
備注 |
以上各次試驗對象為具有相同配方和生產工藝流程的同一種超細干粉滅火劑。 |
隨著超細干粉滅火劑使用領域的不斷擴大,超細干粉滅火劑逐漸用來保護如生產車間、物資倉庫等可能有人存在的空間,這就需要提出一-定的要求,使得該種滅火劑產品對所保護空間的生物不能具有強烈的毒性。因此課題組在本次標準修訂中增加毒性試驗。該試驗可以測試超細干粉滅火劑在滅火時發生各種反應后其分解產物對生物的毒性。課題組參考《氣溶膠滅火系統》(XF499.1-2010)中對于毒性試驗的相關內容,在其基礎上根據超細干粉滅火劑自身性能特征對試驗模型進行修改并通過大量試驗確定該項目的試驗方法及技術要求。
7)增加了毒性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
隨著超細干粉滅火劑使用領域的不斷擴大,超細干粉滅火劑逐漸用來保護如生產車間、物資倉庫等可能有人存在的空間,這就需要提出一-定的要求,使得該種滅火劑產品對所保護空間的生物不能具有強烈的毒性。因此課題組在本次標準修訂中增加毒性試驗。該試驗可以測試超細干粉滅火劑在滅火時發生各種反應后其分解產物對生物的毒性。課題組參考《氣溶膠滅火系統》(XF499.1-2010)中對于毒性試驗的相關內容,在其基礎上根據超細干粉滅火劑自身性能特征對試驗模型進行修改并通過大量試驗確定該項目的試驗方法及技術要求。
8)修改原有滅火性能試驗要求,增加新的滅火性能試驗方法和要求
原有滅火試驗模型采用的是全淹沒方式,由于超細干粉滅火劑應用范圍的不斷擴大,課題組增加其他滅火應用方式來考量滅火劑更廣泛的滅火性能,為了區別于原有滅火試驗模型,在標準修訂時將原有試驗模型命名為I型滅火性能,新增滅火試驗模型命名為II型滅火性能。
I型滅火性能的試驗方法與原有滅火試驗相比較基本沒有變動,只在技術要求中增加對降溫率的要求。II型滅火性能的試驗方法是課題組通過大量試驗確定的模型。試驗裝置仍然采用原有裝置,只是沒有試驗空間體積的要求。II型滅火性能中的B類火要求撲滅144B油盤火。II型滅火性能中的A類火要求為撲滅3A的木垛火災。立體貨架火是模擬實際貨架火災建立的。
I型滅火性能為產品檢驗時必須進行的試驗,II型滅火性能委托方可以根據自己產品的使用范圍自行選擇是否試驗。產品對這兩種試驗類型的區分可以在其型號規格中體現。
2.新舊標準主要性能要求對比:
新版與舊版標準主要性能對比如表4和表5所示。
表4理化性能
項目 |
XF578-2005 |
XF578-XXXX |
備注 |
主要組分含量/(%) |
—— |
公布值±3%; 且公布的主要組成不少于總質量的85%; 且第一主要組分不少于總質量的75%。 |
|
松密度/(g/ml) |
廠方公布值±30% |
公布值(1±30%) |
|
含水率/(%) |
≤0.25 |
≤0.25 |
|
吸濕率/(%) |
≤3.00 |
≤3.00 |
|
斥水性 |
無明顯吸水,不結塊 |
無明顯吸水,不結塊 |
|
抗結塊性(針入度)/(mm) |
≥16.0 |
≥30.0 |
|
耐低溫性/(s) |
≤5.0 |
≤5.0 |
|
90%粒徑/μm |
≤20 |
≤15 |
|
電絕緣性/KV |
≥4.00 |
≥4.00 |
|
毒性 |
|
試驗結束后喪失逃離能力的小鼠比例不大于50%;試驗結束3d之內具有逃離能力的小鼠不應死亡 |
|
表5滅火性能
項目 |
XF578-2005 |
XF578-XXXX |
||||
|
BC超細干粉滅火劑 |
ABC超細干粉滅火劑 |
BC超細干粉滅火劑 |
ABC超細干粉滅火劑 |
||
I 型 滅 火 實 驗 |
A 類 火 |
木垛火 |
—— |
滅火性能≤150g/m³ |
—— |
滅火性能≤150g/m³ 溫度下降率≥70% |
|
|
聚丙烯火 |
—— |
滅火性能≤150g/m³ |
—— |
滅火性能≤150g/m³ 溫度下降率≥70% |
|
B類火 |
滅火性能≤150g/m³ |
滅火性能≤150g/m³ |
滅火性能≤150g/m³ 溫度下降率≥60% |
滅火性能≤150g/m³ 溫度下降率≥60% |
|
II 型 滅 火 實 驗 |
A類火 |
—— |
—— |
—— |
滅火性能≤150g/m³ 溫度下降率≥70% |
|
|
B類火 |
—— |
—— |
滅火性能≤150g/m³ 溫度下降率≥60% |
滅火性能≤150g/m³ 溫度下降率≥60% |
|
|
立體貨架火 |
—— |
—— |
—— |
滅火性能≤150g/m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