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防火門消防產品認證標準,防火門屬于建筑耐火構件產品認證范圍,防火門消防認證包括鋼質隔熱防火門、木質隔熱防火門、鋼木質隔熱防火門以及其他材質隔熱防火門產品的認證,屬于自愿性消防產品認證的類別。
防火門是指在一定時間內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完整性和隔熱性要求的門。它是設在防火分區間、疏散樓梯間、垂直豎井等具有一定耐火性的防火分隔物。
防火門除具有普通門的作用外,更具有阻止火勢蔓延和煙氣擴散的作用,可在一定時間內阻止火勢的蔓延,確保人員疏散。
根據國家認證標準以及建筑消防設置要求,在經常有人通行的場所,為方便人員通行,防止防火門頻繁開啟損壞,應采用常開式防火門,常開式防火門需采取措施使之能在著火時自行關閉,可通過報警聯動控制系統和電動閉門器(或電磁門吸)等實現。
溫控自閉功能是常開式防火分隔構件的基本要求:
火災報警控制系統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對于常開式防火分隔構件,必須確保溫控自閉功能,現行產品標準中,無論是防火卷簾還是防火窗,均強調了溫控自閉功能,除要求具有手動控制啟閉功能外,還要求具有熱敏感元件(易熔合金件或玻璃球等)自動控制關閉功能,即使聯動控制系統失效,仍可保證火災條件下系統正常關閉。
活動式防火窗中窗扇啟閉控制裝置采用的熱敏感元件,在(64±0.5)℃的溫度下5.0min內不應動作,在(74±0.5)℃的溫度下1.0min內應能動作。
防火卷簾應裝配溫控釋放裝置,當釋放裝置的感溫元件周圍溫度達到73℃±0.5℃時,釋放裝置動作,卷簾應依自重下降關閉。
常開式防火門應具備溫控自閉功能包括:
常開式防火門通常采用電動閉門器或電磁門吸控制,尚無明確的產品標準,參照常開式防火分隔構件的基本要求,必須配置溫控自閉功能,為有效感應溫度變化,應設置在防火門的上部。一旦火災報警聯動控制系統失效,溫控自閉功能可提供有效保護。
其次,根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4.6.1:防火門系統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由常開防火門所在防火分區內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常開防火門關閉的聯動觸發信號,聯動觸發信號應由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并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或防火門監控器聯動控制防火門關閉。
針對這種情況,可在常開防火門附近設置不少于2個的火災探測器,確保不受探測區域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