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火災安全系統中對控制中心監控設備的要求如下:
1. 控制中心監控設備應能接收來自火災探測器或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火災報警信號,并在3s內發出火災報警聲信號。
2. 控制中心監控設備應能將發生火災的部位信息以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發送給相關人員,以便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 控制中心監控設備應具有存儲功能,能夠記錄火災報警信號、時間等信息,以供后續查詢和分析。
4. 控制中心監控設備應具有自檢功能,能夠檢查自身的工作狀態和故障情況,并能夠將故障信息以聲、光等方式提示操作人員。
5. 控制中心監控設備應具有與消防部門或相關救援單位的通信功能,以便在火災發生時及時聯系救援人員并傳遞相關信息。
6. 控制中心監控設備應具有對所連接的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等進行管理和監控的功能。
7. 控制中心監控設備的供電應采用UPS不間斷電源,以確保在電力中斷時仍能持續工作。
8. 控制中心監控設備的外觀應簡潔明了,易于操作和維護。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請查詢國家標準:
《家用火災安全系統》GB 22370-2008 第4.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