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標志:
1.在產品明顯部位應標明下列標志:
(1)制造廠名稱與商標(如果有);
(2)產品名稱、型號和規格;
(3)產品貼有標牌,標牌內容參見GB/T 13306的規定;
(4)產品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出廠日期。
2.產品包裝箱的箱面標志要求參見GB/T 6388的規定。
3.產品包裝箱上有明顯的“怕濕”、“小心輕放”、“向上”字樣和標志,其圖形要求參見GB/T 191的規定。
二.包裝:
1.產品用無腐蝕作用的材料包裝。
2.包裝箱有足夠的強度,確保運輸中不受損壞。
3.包裝箱內的各類部件,避免發生相互碰撞、竄動。
4.產品裝箱后,箱內附有裝箱單、產品合格證和安裝使用說明書,說明書的編制方法參見GB 9969.1的規定,且宜將此類資料裝在防水袋內。
三.運輸:
1.產品在運輸過程中避免包裝箱發生相互碰撞。
2.產品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嚴禁摔、扔、碰擊。
3.產品運輸工具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潔無污染。
四.貯存:
1.產品放置在通風、干燥的地方;避免與酸、堿、鹽等腐蝕性介質接觸,并有必要的防潮、防雨、防曬、防腐等措施。
2.產品嚴禁與地面直接接觸,底部墊高大于10Omm。
3.產品堆放時用墊塊墊平,水平碼放的高度不超過2.Om,立放時的角度不小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