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思科技為您釋疑:手提式滅火器噴射性能試驗方法、要求、判斷標準等
一、測量精度:
稱重儀器的誤差應小于被測滅火器總質量的千分之五;計時儀表的誤差不應大于±0.5 s(60min內)。
二、標準要求:
1. 手提式滅火器噴射滯后時間: <5秒
2. 手提式滅火器最小有效噴射時間:
① 水基型滅火器在20℃時的最小有效噴射時間應符合下表1的規定。
表1
滅火劑量/L | 最小有效噴射時間/S |
2~3L | 15 |
3~6L | 30 |
6L以上 | 40 |
② 滅A類火的滅火器(水基型滅火器除外)在20℃時的最小有效噴射時間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滅火級別 | 最小有效噴射時間 |
1A | 8 |
2A以上 | 13 |
③ 滅B類火的滅火器(水基型滅火器除外)在20℃時的最小有效噴射時間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滅火級別 | 最小有效噴神時間/S |
21B~34B | 8 |
55B~89B | 9 |
113B | 12 |
144B以上 | 15 |
3. 手提式滅火器最小噴射距離:
① 滅A類火的滅火器在20℃時的最小有效噴射距離應符合表5的規定。
表5
滅火級別 | 最小噴射距離/M |
1A~2A | 3 |
3A | 3.5 |
4A | 4.5 |
6A | 5 |
② 滅B類火的滅火器在20℃時的最小有效噴射距離應符合表6的規定。
表6
滅火器類型 | 滅火劑量 | 最小噴射距離/M |
水基型 | 3L | 3 |
3L | 3 | |
6L | 3.5 | |
9L | 4 | |
潔凈氣體 | 1KG | 2 |
2KG | 2 | |
4KG | 2.5 | |
6KG | 3 | |
二氧化碳 | 2KG | 2 |
3KG | 2 | |
5KG | 2.5 | |
7KG | 2.5 | |
干粉 | 1KG | 3 |
2KG | 3 | |
3KG | 3.5 | |
4KG | 3.5 | |
5KG | 3.5 | |
6KG | 4 | |
8KG | 4.5 | |
9KG以上 | 5 |
4. 噴射結束后再稱重,計算出噴射剩余率不得大于10%。
三、操作方法:
1. 特定溫度噴射性能試驗:
① 將試驗樣品(滅火器)稱重后,放在20℃±5℃恒溫環境中18h以上。
后取出試驗樣品(滅火器),噴嘴離地面1m保持水平,并在1分鐘內開始連續噴射。測定有效噴射時間和噴射滯后時間。
③ 同時測量噴射距離:在噴射方向的側面,放置帶有長度計量標記的標志物來指示水平距離。當滅火器噴射到50%滅火劑量時,讀出噴射流最遠點至滅火器噴嘴之間的水平距離,即為滅火器噴射距離。
注:對噴射距離目測有困難的,也可用輔助手段,如用干粉的收集盤和用于液化氣體的凝霧盤。
2. 使用溫度噴射性能試驗
① 將試驗樣品(滅火器)按自然數列編號,并分別稱量。
② 按表7的試驗程序、改變滅火器的貯存溫度。
表7
試驗程序 | 持續時間 | 奇數編號的名號 | 偶數編號的滅火器 |
1 | 24h±1h | 貯存在滅火器最低使用溫度中(溫度偏差為±2℃) | 貯存在滅火器最高使用溫度中(溫度偏差為±2℃) |
2 | 24h±1h | 貯存在20℃±5℃中 | 貯存在20℃±5℃中 |
3 | 24h±1h | 貯存在滅火器最高使用溫度中(溫度偏差為±2℃) | 貯存在滅火器最低使用溫度中(溫度偏差為±2℃) |
注1:貯存溫度是指試驗箱內的溫度,不能用液體浴的方法進行試臉。在溫度貯存試驗時,滅火器應保持其安裝時的狀態,取出時不能受振動或搖動。
注2:貯氣瓶式滅火器在噴射試驗開始之前,貯氣瓶可提前6s打開加壓。
③ 滅火器分別從高低溫環境中取出后,在1分鐘內進行噴射試驗。測定噴射滯后時間和有效噴射時間。
④ 噴射結束后,再分別稱量,算出噴射剩余率。
3. 干粉滅火器振撞后的噴射性能試驗:
① 將干粉滅火器稱量后,放置在20℃±5℃環境中保持18h或以上。
② 從20℃±5℃環境中取出,將滅火器以直立狀態,自15mm高度以1Hz的頻率向水平放置的厚60mm±1mm、長300mm±5mm、寬300mm±5mm的鋼板上自由跌落500次。
③ 將經自由跌落500次的滅火器取下,取下后不能受振動或搖動,然后按7.1.1的方法進行噴射試驗,測出噴射滯后時間和噴射剩余率。
4. 間歇噴射性能試驗:
① 將滅火器按自然數列編號,并分別稱量。
② 將奇數編號的滅火器放入滅火器最高使用溫度±2℃中保持24 h或以上,將偶數編號的滅火器放入滅火器最低使用溫度±2℃中保持24h或以上。
③ 滅火器分別從高低溫環境中取出后,在分鐘內開始間歇噴射。噴射2s,關閉2s,直至噴射結束,并測定每次開啟的噴射滯后時間。
④ 噴射結束后,再分別稱量,算出噴射剩余率。
⑤ 貯氣瓶式滅火器在噴射試驗前,貯氣瓶可提前6s打開加壓。
手提式滅火器相關檢查和試驗:
標志及外觀檢查、 滅火劑、滅火劑充裝量試驗、 結構檢查、 安全保護裝置試驗(閥門檢查)、 A類火滅火試驗*、 B類火滅火試驗*、 密封性能試驗(交變試驗、水壓試驗、爆破試驗、壁厚檢查)、 振動試驗、振動后噴射試驗、 沖擊試驗、沖擊后水壓試驗、 腐蝕試驗(內部、外部、試驗后噴射時間、解脫力和開啟力測定)、 滅火器強度試驗(壓扁試驗、壓扁后水壓試驗、交變試驗*)、 操作機構檢查(操作力試驗)、 壓力指示器試驗
二氧化碳滅火器噴射喇叭筒試驗、 固定架試驗*、 電絕緣試驗、 塑料件試驗、 噴射軟管試驗(長度測量、強度試驗)*、
來源: GB 4351.1-2005 手提式滅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結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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