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式滅火器密封性能試驗:稱重法、測壓法、間歇噴射密封試驗、密封試驗的測量精度、生產過程中的密封試驗
將試驗樣品放置在室內常溫下,并分別在第1天、第30天、第90天、第120天稱量,如果重量少于第一天的,則表示發生了泄漏。
二、測壓法:
將試驗樣品放置在室內常溫下,并分別在第1天、第30天、第90天、第120天的時候測其內壓,測壓前先將試驗樣品置于20℃±2℃環境中24h。當壓力出現下降,則表示發生了泄漏。
三、間歇噴射密封試驗:
將間歇噴射的試驗樣品放置在20℃±2℃環境中24h后取出,在1分鐘內進行噴射。當達到最小有效噴射時間一半時停止噴射,迅速重新放入20℃±2℃環境中測出滅火器的質量或內壓;5分鐘后,再測量其質量或內壓。后面一次測出的質量或內壓不應小于前次測量值的75%。
四、密封試驗的測量精度:
用于測量泄漏量的稱重儀器允許誤差,當被測總質量大于5公斤時,允許誤差為被測總質量的萬分之一,當被測總質量小于或等于5公斤時,允許誤差為被測總質量的萬分之五。用于測量泄漏量的壓力表精度不應低于0.4級。
注:對裝有內部壓力指示器的滅火器,可以直接采用滅火器的壓力指示器。但檢查結束后,應將該壓力指示器與不大于0.25級精度的標準壓力表進行比對,以得到測量值。
五、生產過程中的密封試驗:
1. 每具滅火器(或貯氣瓶)在充裝完滅火劑及驅動氣體后,都應進行密封試驗。
2. 密封試驗方法可采用浸水法或采用示蹤氣體檢漏等方法。
手提式滅火器相關檢查和試驗:
標志及外觀檢查、 滅火劑、滅火劑充裝量試驗、 結構檢查、 安全保護裝置試驗(閥門檢查)、 噴射性能試驗(20℃、使用溫度、間歇)、 A類火滅火試驗*、 B類火滅火試驗*、 振動試驗、振動后噴射試驗、 沖擊試驗、沖擊后水壓試驗、 腐蝕試驗(內部、外部、試驗后噴射時間、解脫力和開啟力測定)、 滅火器強度試驗(壓扁試驗、壓扁后水壓試驗、交變試驗*)、 操作機構檢查(操作力試驗)、 壓力指示器試驗
二氧化碳滅火器噴射喇叭筒試驗、 固定架試驗*、 電絕緣試驗、 塑料件試驗、 噴射軟管試驗(長度測量、強度試驗)*、
來源: GB 4351.1-2005 手提式滅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結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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