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生產過程中直接或間接影響產品質量的各種因素進行有效控制,以確保獲證產品滿足顧客的要求和期望及認證的要求,來防止產生批量的不合格品,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1. 定義:過程檢驗(IPQC),是指在生產過程中,對所生產產品以各種質量控制手段根據產品工藝要求對其規定的參數進行的檢測檢驗,達到對產品質量進行控制的目的。
2. 目的:對生產過程中直接或間接影響產品質量的各種因素進行有效控制,以確保獲證產品滿足顧客的要求和期望及認證的要求,來防止產生批量的不合格品,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3. 檢驗項目:工程部編制《工藝作業指導書》或“過程檢驗規定”,明確自檢、巡檢的檢驗頻次、檢驗項目、檢驗方法、檢驗儀器、判定依據等內容。
4 .檢驗方法:
(1)自檢:各工序操作工和檢驗人員是品質保證的直接責任人,在產品加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的檢驗規定,操作者對加工的每批產品必須按《工藝作業指導書》或“過程檢驗規定”要求的頻次進行自檢,并按要求做好記錄,記錄必須分段進行,提前、延后或集中一次性填寫均為違規。
(2)巡檢:巡查人員對各工序實行不定時巡回抽檢,同時檢查各工序操作人員是否按照工藝規定的檢驗要求執行了檢驗和記錄,并按規定填寫記錄。
(3)例檢:完工檢驗,下線或包裝前,生產的最終階段對生產線上的產品進行的100%檢驗
5. 檢驗時機:加工過程工序自檢;IPQC巡檢。
6. 檢驗頻次:定時或全部自檢、不定時巡查抽檢、完工下線或包裝前例檢。
通常生產管理中,我們所說的“過程檢驗”包括首件、自檢、巡檢、完工檢驗,但在《消防審廠輔助軟件》中,因為軟件和手工操作的區別,為了效率更高、記錄更合理規范、數據更簡潔明了及為了適配更多種類的產品,軟件中把“首檢”單獨作為《首件檢驗記錄》、工序“自檢”的記錄放在《生產管理記錄中》、IPQC“巡檢”記錄作為《過程檢驗記錄》、“完工檢驗”記錄作為《例行檢驗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