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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在生產適當階段設置質量檢驗控制點,對零部件進行檢驗,確保產品及零部件符合規定的要求。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產品的過程檢驗。
3.職責:
3.1 質量負責人負責對產品形成的過程進行檢驗的總體控制和管理;
3.2 質檢主管對過程檢驗點進行抽檢和巡檢,并做好記錄;
3.3 裝配車間員工做好自檢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質檢主管根據認證產品的特點,在產品形成的適當階段設立檢驗點,編制工序產品的工藝卡片;
4.2 工序間檢驗測量可劃分為自檢、互檢、最終檢驗,根據不同的控制要求,可采用上述幾種檢驗方法;
4.3 各工序之間的檢驗都必須進行操作者的自檢,專職檢驗員進行抽驗,合格后才可放行轉序,且將抽檢情況登記在《生產過程檢巡檢原始記錄》上;
4.4 工序中發現的不合格,由質檢主管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行;
4.5 所有的過程檢驗記錄由質檢員按《質量記錄控制程序》統一存放和歸檔。
5. 相關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質量記錄控制程序》
《生產工藝卡片》
6. 質量記錄:
《過程檢驗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