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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依據采購物料的不同性質與供應商的資料,選擇并評估適當的供應商,使采購的零部件、材料符合規定的要求,確保本公司的產品質量。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為本公司提供生產所需的各種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供應商評定和選擇。
3. 職責:
3.1 安全質量負責人:協助供應商的尋找、評估、考核,合格供應商給予登錄,并及時更新供應商資料;
3.2 品管部:采購物料的質量檢驗,提出糾正與預防措施及對供應商進行評估、審核;
3.3 采購部門負責對供應商的選擇、合格供應商的評價及日常管理。
4. 工作程序:
4.1供應商分類:根據本廠所采購的元器件和材料性質不同,應對供應商進行分類:
(1)A類供應商:所提供的關鍵元器件和材料對本廠的最終產品起重要的作用并能直接影響成品質量性能的產品供應商;
(2)B類供應商:所提供的材料對構成本廠最終產品的質量性能影響不大的產品供應商;
(3)C類供應商:所提供的材料對構成最終產品質量性能無影響的通用件及輔助材料的供應商(不作評定要求,不列入評定名錄)。
4.2 供應商評定內容:
4.2.1 價格:須合理且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4.2.2 交貨期及準時交貨數量:須遵守所規定的交貨期,并符合所需求的數量。
4.2.3 產品質量、質量保證能力和安全認證:須符合本公司對其質量的要求;符合國家對企業資質認可要求的,提供的關鍵元器件和材料屬于國家強制認證范圍的供應商,應確認其證證書的有效性。
4.2.4 歷史業績:來自相關方的信息(如同行的評價,主管部門的推薦......);
4.2.5 服務及其他:對交貨服務、售后服務及其他咨詢服務的評估。
4.3 評估審核作業:
4.3.1 采購部負責收集供應商資料,根據以往的交貨期、質量及服務狀況等填寫《供應商評鑒表》,轉生產部、品管部、采購部及安全質量負責人評鑒。
4.3.2 安全質量負責人會同品管部、生計部、生產部等相關部門對供應商進行評估,必要時去供應商現場考查,并記錄。
4.3.3 生產部、品管部、采購部、財務部填寫《供應商評鑒表》以供安全質量負責人決定是否納人《合格供應商名錄》。
4.3.4 供應商選擇評定過程中形成的有關記錄由采購部負責存檔保存。
4.3.5 初選供應商的選擇:
(1)在初選供應商時,應確保供應商合法經營,具有滿足我公司生產要求的必要資源,再遵循同質比價、同價比質、同質同價比服務的質量成本要求。
(2)樣品經檢驗應為合格產品;并經試裝合格;
(3)對于有性能要求的,還應確認具有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或由我方參加試驗的檢測報告;針對國家認監委要求進行3C認證的產品,供應商應提供國家3C認證機構認可的檢測機構所出具的檢測報告;對3C認證項目還應提供3C認證證書。
4.4 合格供應商的登錄原則:
4.4.1 本文件發行后經評鑒合格后的新合作供應商,將其登錄于《合格供應商名錄》。
4.4.2 本文件發行前和本公司合作1年以上且無重大質量事故的供應商。
4.4.3 生產輔料供應商及服務商如經安全質量負責人審批后,可登錄于《合格供應商名錄》。
4.5 合格供應商的考核及管理:
4.5.1 合格供應商的定期考核,每半年依6.1選擇標準進行一次,并填寫《供應商評鑒表。
4.5.2 若遇有合格時,由安全質量負責人知會供應商提出改善措施。
4.5.3 遇供應商質量有異常時,品管部發出《糾正與預防措施要求書》,通知供應商提出改善措施,并加以跟催完成日期。當發生質量不穩或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時,應及時向安全質量負責人匯報,必要時取消其合格供應商資格。
4.5.4 經使用質量穩定及本廠暫無能力進行檢查的關鍵零部件,每次進貨時驗證其產品的出廠合格證。每季度要求其提供一份符合其制造標準要求的檢驗報告。
4.6 資格取消:
4.6.1 資格取消基準:價格、質量、交貨期、服務水準低劣時,由相關部門以書面方式提出取消。
4.6.2 取消供應商資格時,安全質量負責人簽字核準后更改《合格供應商名錄》,及時通知相關部門。
4.7 特殊情況:
4.7.1 當生產急需,或已有合格供應商無法滿足采購要求時,由采購員寫出書面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可向臨時供應商進行采購。
4.7.2 當供應商資格被取消更換或其他的變化影響到獲證產品的一致性時,應按《 產品變更控制程序》執行。
5. 相關文件:
《認證產品的一致性及認證產品變更控制程序》
《質量記錄控制程序》
6. 質量記錄:
《供應商評價認可表》
《合格供應商名錄》
《關鍵元器件、零部件清單》
《采購計劃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