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程序僅供參考,切勿直接使用;請根據您企業自身情況和需求進行修改。
1. 目的:
生產過程是產品質量形成的重要環節,應對生產過程的各環節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各生產過程處于穩定的受控狀態,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
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所有產品的生產過程控制。
3. 職責:
3.1 生產主管負責生產過程的總體控制和管理;
3.2 生產車間負責按作業指導書及生產計劃進行生產及負責生產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3.3 質量部負責對生產過程中的關鍵工序進行檢驗。
4. 工作程序:
生產計劃明確必要的質量要求、技術要求、包裝要求、生產數量和完成日期以及合同中規定的其他特殊要求。必要時,附上技術圖紙或樣品。
4.1 工藝:
各崗位操作人員嚴格按各型號產品的作業指導書規定的工藝參數和工藝條件進行生產。
4.2 培訓:
操作人員均應經培訓后上崗,關鍵工序和特殊工序人員還應經過資格鑒定。
4.3 生產設備:
操作人員應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同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生產能正常進行。一旦發現設備、工具異常,立即報告生產主管。生產設備維護保養應按《生產設備維護保養控制程序》的要求執行。
4.4 檢驗設備:
檢驗員應管理好車間所用的耐壓儀、插拔力試驗臺、通斷測試臺等檢驗試驗儀器設備,保證其檢定和校準的有效性,以防止失準。檢驗試驗儀器設備的控制應符合《檢驗試驗儀器設備控制程序》規定的要求。
4.5 零部件:
4.5.1 生產前,操作人員領取的零部件或半成品必須確認已經檢驗合格或驗證合格;
4.5.2 生產中,操作人員應對零部件、半成品自檢,發現異常立即停止生產,報告生產主管。
4.6 過程檢驗:
操作工人應做好半成品的自檢,質檢主管做好抽檢和巡檢工作。過程檢驗應符合《過程檢驗控制程序》的要求。,并填寫《生產過程檢驗記錄》,如有發現不合格品應按《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和《不合品控制程序》執行。
4.7 特殊工序控制:
特殊工序指的是工序的結果不能通過其后的檢驗和試驗完全驗證,或者加工后無法測量或需實施破壞性測量才能得出結果;工序對最終產品的安全質量,主要性能有重大影響。對特殊工序,須按如下步驟控制:
4.7.1 人員須經崗位培訓并資格鑒定合格后才能上崗;
4.7.2 生產設備須進行鑒定,應合格;
4.7.3 對生產工藝過程進行鑒定,應合格;
4.7.4 對 3.7.1~3.7.3 鑒定合格后 ,按條件試產,試產產品進行質量檢驗,應合格;
4.7.5 鑒定結果記經質量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
4.7.6 當品種變更或工藝參改變或設備更新時,該工序需重新鑒定。
4.8 生產環境控制:
4.8.1 生產現場要標志明確,通道保持暢通;
4.8.2 工位器具(工具箱、工作臺、在制品周轉筐等)均需按規定擺放;
4.8.3 生產結束后對工作臺進行清掃整理,保持整潔;
4.8.4 在工作場所內,不得亂貼、亂涂、亂掛,墻上圖表、標語應排列整齊,內容適時;
4.8.5 零部件、工序產品、備品備料擺放整齊有序,不得亂堆、亂放;
4.8.6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應隔離存放,并應有必要的標識,消防設備齊全;
4.8.7 車間工作場所內不能私自拉設電線。
4.9 過程控制:
生產過程控制所形成的記錄按《質量記錄控制程序》的要求執行。
5. 相關文件:
《作業指導書》
《文件控制程序》
《進貨檢驗和試驗控制程序》
《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控制程序》
《檢驗試驗儀器設備控制程序》
《生產設備維護保養控制程序》
《不合品控制程序》
《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產品一致性及認證變更控制程序》
《包裝、搬運和儲存控制程序》
《質量記錄控制程序》
6. 質量記錄:
《生產計劃單》
《生產過程檢驗記錄》